Google 在內部作業上,大量地使用開放源碼的軟體。然而,它卻沒有把自行開發的專屬搜尋公式公開給其他人使用。Google會嚴密保護自己的營業機密,而且在企業透明度上和其他公司比較,也一定落後許多。但是,如果和微軟來比較,Google 屬於較接近開放模式的公司類型。這兩家公司不只是代表了不同公司的利益取向,也代表了兩個意識型態相對的陣營,即開放與封閉陣營的利益。其中最明顯的實例是微軟在二○○七年底贏得對Facebook的投資優先權:這兩家公司都同意在開放的網路上進行封閉的服務。他們的結合,團結了彼此,更可以對抗意識型態上的對手,那就是Google。
由於最近社交網路的流行現象,使它成為大眾高度關注的焦點。全球資訊網(World Wide Web)是Google的發源地,而全球資訊網亦因時間久遠,開始退居到幕後。網路的創立原則在目前看來仍是相當重要的,但是開放與封閉的模式依舊不斷地競爭,想取得有利的地位。網路在過去被視為是封閉通信系統的替代方案。它被視為是一種開放式的媒體─對任何人均開放張貼和閱讀內容,不僅讓資訊容易被讀取,也可以輕鬆地追蹤創意的起源,只需點選網址連結即可。網路沒有地理限制,沒有藩籬,沒有任何方式可以阻礙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使用者,從網際網路上,在一個接著一個的網址連結之間,四處搜集有用而免費的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