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摘要:

目前我國數位電視發展,在組織上透過數位電視發展委員會進行推動。數位電視之不同在於以數位訊號傳送節目內,同時透過數位接收設備收視。目前我採取歐規DVB-T標準,並訂定今年(2003)為數位電視元年。預計於民國 95(2006)11日停止類比電視廣播,全面邁向數位電視時代。

 

 

本文:

        我們目前觀賞之電視,稱為類比電視 (Analog TV),在畫面傳遞上,是屬於連續性的訊號接收,因此只要訊號一中斷,則無法繼續播放。同時在收視上,需藉由天線接收訊號,而此訊號常易受環境限制,與其他干擾電波影響。

相對地,數位電視則是將畫面信號經數位化處理後,變成一串數據資料,再經數位調變作業(Modulation)傳送到收視端(調變轉換作業,如數據機之作用原理)。數位電視之製播作業,從電視台的製作流程、後製作業、發射方式與接收設備,均採取全然不同之數位化作法。而數位電視技術成功的關鍵,則在於視訊壓縮技術之進步。目前在數位電視方面,國際統一的壓縮標準是MPEG-2,在傳統無線電視台6Mhz頻寬的電視頻道中,可傳送1080 條水平掃描線的高畫質電視節目 (High-Definition TV,簡稱HDTV)。它的畫面比傳統電視(525 條掃瞄線)畫面細膩,色彩逼真,同時也提供立體身歷聲 (杜比AC-3)之高級音響效果。

 

現今數位電視之傳輸標準,計有下列三種:

l   美規 ATSC 8-VSB,用於6MHz電視頻道

l   歐規DVB-T COFDM,用於6/7/8MHz電視頻道, 目前台灣採用的是歐規DVB-T 6MHz

l   日規 ISDB-T COFDM ,用於6MHz 電視頻道(屬歐規改良型)

 

目前我國數位電視發展,係透過數位電視發展委員會進行推動。組織由五家無線台(台視、中視、華視、民視、公視)與電視學會、家電廠商(如普騰、聲寶、大同、松下、東元)、資訊廠商(如宏碁、明碁、青雲、新眾)、多媒體廠商(如愛勝、年代、歡樂同步、誠安)、系統廠商(如欣象、全陽、高昕)與研發單位(如工研院)等組成。並由工業局、電信總局、新聞局 、電電公會(電機/電子公會)NICI、工研院等擔任指導單位及委員。今年(2003),由數位電視發展委會訂定為數位電視元年,並且於2003 418日由陳總統按鈕啟,開始全台灣之數位電視無線傳播業務。同時並且預計於民國 95(2006)11日停止類比電視廣播,全面邁向數位電視時代。

 

目前除了台北捷運設有試播點之外,在中山高速公路及國道三號之休息區,含湖口、關西、西湖、泰安、西螺、關廟等,均設置試播展示點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hiach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